公司登記管理若幹問題的規定(doc 6頁)
公司登記管理若幹問題的規定(doc 6頁)內容簡介
公司登記管理若幹問題的規定內容提要:
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登記管理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(以下簡稱《公司法》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),製定本規定。
第二條 設立公司應當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。不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規定條件和程序的,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,也不得稱“公司”。
公司以外的其他企業(以下簡稱非公司企業)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》)和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進行登記管理。
第三條 公司的登記機關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(含自治區、直轄市、下同)、市(含自治州,下同)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。地區 盟及大中城市所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(分局),各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保稅區、各類開發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(分局沒有公司登記權,不得登記注冊公司。
住所設在直轄市所屬區內的公司,除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以外,由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。
市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司登記管轄範圍,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結合本省情況,參照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轄權的劃分原則,作出具體規定。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登記管理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(以下簡稱《公司法》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),製定本規定。
第二條 設立公司應當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。不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規定條件和程序的,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,也不得稱“公司”。
公司以外的其他企業(以下簡稱非公司企業)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》)和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進行登記管理。
第三條 公司的登記機關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(含自治區、直轄市、下同)、市(含自治州,下同)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。地區 盟及大中城市所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(分局),各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保稅區、各類開發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(分局沒有公司登記權,不得登記注冊公司。
住所設在直轄市所屬區內的公司,除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以外,由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。
市、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司登記管轄範圍,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結合本省情況,參照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》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轄權的劃分原則,作出具體規定。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用戶登陸
企業規章製度熱門資料
企業規章製度相關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