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企業車輛管理細則(doc 6頁)
現代企業車輛管理細則(doc 6頁)內容簡介
現代企業車輛管理細則內容提要:
第一條 為使車輛有效使用,特製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車輛係指正龍公司的行政辦公用車及貨車。
第三條 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由總經理辦公室管理,貨車由運輸隊管理。
第四條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,專職司機每周定期對車輛檢查及保養,以維持機件壽命,確保行車安全。
第五條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由總經理辦公室保管,按車建立資料、費用檔案。
第六條 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,應事先填妥“派車單”,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總經理辦公室(運輸隊隊長)審批調派。
第九條 無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出具的“派車單”,門衛不準放行。擅自出車,應予懲處。
第十條 各部門派車交貨、洽談業務時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
(一)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。
(二)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。
(三)車輛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。
(四)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,若有違規罰款,由駕駛員負擔。
第十一條 司機每日填報“行車日報表”呈主管部門領導審核並核對實際裏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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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為使車輛有效使用,特製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車輛係指正龍公司的行政辦公用車及貨車。
第三條 本公司的辦公用車由總經理辦公室管理,貨車由運輸隊管理。
第四條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,專職司機每周定期對車輛檢查及保養,以維持機件壽命,確保行車安全。
第五條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由總經理辦公室保管,按車建立資料、費用檔案。
第六條 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,應事先填妥“派車單”,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總經理辦公室(運輸隊隊長)審批調派。
第九條 無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出具的“派車單”,門衛不準放行。擅自出車,應予懲處。
第十條 各部門派車交貨、洽談業務時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
(一)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。
(二)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。
(三)車輛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。
(四)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,若有違規罰款,由駕駛員負擔。
第十一條 司機每日填報“行車日報表”呈主管部門領導審核並核對實際裏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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