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紀律工作製度範本(DOC 57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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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摘要
勞動紀律工作製度
一、考勤
(一)、每天上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提前10分鍾到崗,按點下班。每天上午上下班、下午上下班四次按時簽到,休班時無需簽到,不得由他人代替簽到。因工作原因未能簽到,應填寫《未按時簽到說明登記表》,否則按曠工處理。
(二)、所有科室值班表由各科室主任填寫後,每周一下午交院辦公室。各科室應按排班表按時上班,不得隨意調整,如確需調整,科室主任批準後,報院考勤辦公室。
(三)、每月休班不能超過6天,如因工作需要衛生院可隨時安排加班,每周一全院職工上班,不得安排休班。
(四)、遲到、早退、擅離職守半小時以內的,每次扣罰當事人20元,每月累計達到3次者,加罰50元。
(五)、曠工:凡遲到、早退、擅離職守、不請假而缺勤半小時以上,視為曠工。
1、曠工不足3小時的按曠工半天,扣罰當事人50元。
2、曠工3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。
3、每曠工一天扣罰當事人100元。
4、曠工四天以上者,每天遞增100元處罰,並召開全院職工會議作出處理。
5、凡曠工者必須於上班後三天內寫出書麵檢查交院長,曠工超過四天的在全院職工會上作檢查,對於檢查不深刻或據不檢查者視情況不同扣罰200-500元。
6、凡曠工15天以上(含15天),停職檢查,檢查期間停發工資並報請上級有關部門解除聘任合同或開除公職。
二、請假
(一)、事假:凡事假必須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,由本人寫出假條,報科主任逐級批準後方可執行,否則按曠工處理。
1、兩天以內的事假,由科主任批準。
2、兩天以上,五天以內的事假(含五天)由科主任上報院長批準,否則扣科主任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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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紀律工作製度
一、考勤
(一)、每天上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提前10分鍾到崗,按點下班。每天上午上下班、下午上下班四次按時簽到,休班時無需簽到,不得由他人代替簽到。因工作原因未能簽到,應填寫《未按時簽到說明登記表》,否則按曠工處理。
(二)、所有科室值班表由各科室主任填寫後,每周一下午交院辦公室。各科室應按排班表按時上班,不得隨意調整,如確需調整,科室主任批準後,報院考勤辦公室。
(三)、每月休班不能超過6天,如因工作需要衛生院可隨時安排加班,每周一全院職工上班,不得安排休班。
(四)、遲到、早退、擅離職守半小時以內的,每次扣罰當事人20元,每月累計達到3次者,加罰50元。
(五)、曠工:凡遲到、早退、擅離職守、不請假而缺勤半小時以上,視為曠工。
1、曠工不足3小時的按曠工半天,扣罰當事人50元。
2、曠工3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。
3、每曠工一天扣罰當事人100元。
4、曠工四天以上者,每天遞增100元處罰,並召開全院職工會議作出處理。
5、凡曠工者必須於上班後三天內寫出書麵檢查交院長,曠工超過四天的在全院職工會上作檢查,對於檢查不深刻或據不檢查者視情況不同扣罰200-500元。
6、凡曠工15天以上(含15天),停職檢查,檢查期間停發工資並報請上級有關部門解除聘任合同或開除公職。
二、請假
(一)、事假:凡事假必須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,由本人寫出假條,報科主任逐級批準後方可執行,否則按曠工處理。
1、兩天以內的事假,由科主任批準。
2、兩天以上,五天以內的事假(含五天)由科主任上報院長批準,否則扣科主任2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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